作者:熊丙奇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6月30日至7月10日期间,四川音乐学院3位教授先后被纪检监察机关带走调查,疑因涉及艺术专业招生腐败。此番被带走调查的邓芳丽等3位声乐系教授,本科阶段也都曾就读于四川音乐学院。记者获得的一份举报材料称,四川音乐学院的考生和家长,以及教职员工和退休老教师都知道:进川音要私下交钱,这是潜规则。他们的招生敛财20年来早已经从个体户单干演变为: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打分,统一分配,考生费(即贿赂款)由团伙中3位教师分别保管。
报道是否属实,还需要权威部门回应。但是艺术专业校考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已不是新鲜事。针对艺术专业校考存在的问题,我国采取了十分严格的治理措施,然而还是很难杜绝舞弊。有人为此建议全部取消校考,统一实行省统考。这显然行不通,艺考专业考本就强调考察学生的艺术兴趣、潜能,有的专业可实行省统考,而有的并不适合进行省统考。治理艺考舞弊,关键在两方面,一是加大对所有参与舞弊人员的处罚力度,二是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不能让艺考成为贩卖文凭的生意。
针对艺考校考出现的学校老师收受贿赂弄虚作假,严重影响招生公平的问题,目前的治理措施包括尽量实行省统考,减少校考,如美术类、编导类基本都已经实行省统考,以及考试随机抽签,全过程录像。但是,这些没有彻底防住“里应外合”的舞弊运作。
事实上,不管艺考是实行校考还是省统考,都无法改变需要专业老师评分的问题(除非开发机器人评分),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尤其如此。而且,能当评委的老师往往在圈子里为人熟知,当艺考舞弊不是一个人参与,而是打通所有环节时,再严格的措施也会形同虚设。有的学校进行音乐专业校考时,用幕布把考官和考生分开,避免看考生模样打分,但如果事先把所有考官都打点好,设计大家都能听懂的“暗号”,照样可以作弊。当然,这需要家长花更多钱。
怎么治理这一问题?首先得加大处罚力度。虽然已有高校教师包括学院院长因参与艺考舞弊被追究刑责,但总体而言,处罚力度还偏轻,不少是内部处理,有的虽然被追究刑责,也是按受贿罪追究。应该把这类作弊定性为组织作弊罪,只要教师卷入就追究刑责。同时,也应该追究行贿家长的责任。
其次,要通提高入学后的培养要求,实行严格淘汰制,降低作弊的利益回报。当前,一名考生通过作弊拿到高分,被大学录取后,不出意外就可凭大学文凭和父辈关系获得不错的工作和事业发展机会。艺考对学生的文化课分数要求较低,专业校考又可以通过运作搞定,作弊的“收益”大,就被很多人盯上。
因此,对于媒体报道的川音教授涉及招生腐败案,应该全面调查卷入舞弊案的所有教师、家长和学生,不能对案件淡化处理,亦不能只追究个别人的责任。
艺术类、体育类招生作为特殊类型招生,是我国整体招生的一部分。近年来,在艺考招生中还存在把艺考作为“曲线高考”路径的问题,这就不是发展学生的艺术兴趣、追求成为艺术人才,而是把获得文凭作为目标。这也是需要治理的问题,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必须进一步推进人才评价改革,破除唯学历论。
网友回应